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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地產新聞摘要
2021年10月21日
【文匯報】報導,香港特區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新界祖堂地後,會按法例規定向業權人作出補償,惟相關收地補償金卻因各種原因而未被祖堂成員認領。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身兼鄉議局主席的立法會議員劉業強質詢時透露,截至上月27日,未被認領的祖堂地補償達22.1億元,涉及219個祖堂地;他強調這筆錢不會被充公,待處理眾多行政問題,如釐清權限等後就會發放。徐英偉昨日表示,一般而言,地政總署發放收地補償金前,會先向土地的註冊業權人作出補償建議,待業權人接納補償金額,以及確定該註冊業權人擁有該土地的業權,才會發放補償金。如收回的土地涉及祖堂地,地政總署發放補償時會按新界條例的規定行事。

【HK01】謂,共居空間營運商Dash Living宣布,推出旺角登打士街全新共居項目Dash Living on Dundas,提供31個單位供出租,據知月租約9,500元起,呎租約44元。項目位於登打士街10至12 號,前身為共居空間書匯(The Bibilotheque),原提供166個宿位,重新裝修後現由Dash Living管理,涉及五層,每層約1,600平方呎,提供開放式套房、一房及兩房單位,面積介乎214至384平方呎,另天台設全層共用空間。Dash Living目前經營超過1,300個單位,包括位於香港、新加坡、東京和悉尼的服務式公寓、共居寓所和酒店客房。上述旺角項目為Dash Living 旗下九龍區第四個全幢服務式住宿項目。

【東方日報】指,討論多年的石硤尾大坑西新邨準備分為兩個地盤重建,日後約1,300個單位擬預留予合資格租客回遷,另有約2,000個「港人首次置業」單位。有指負責管理的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與合作重建的市建局協商,暫定該邨的重建期為5年。受重建影響的租戶獲安排可申請三大津貼,其中特惠租金津貼,擬參考私人市場的租金水平,將金額擬定相當於約5年的市值租金,讓受影響的租戶可於該邨重建期間搬到其他物業暫住,例如於私人市場租樓,日後再回遷至重建後的大坑西邨。大坑西新邨現有8座樓宇共1,600多個單位,目前租戶人數約1,200多人。受影響租戶可申請的三大津貼,包括上述特惠租金津貼以及搬遷津貼;而若租戶不選擇回遷,亦可獲發一筆過的特惠永久退回單位津貼。特惠租金津貼擬可供租戶選擇「一筆過」或分期領取,搬遷津貼分為「遷出」及「回遷」各一次。

【明報】稱,立法會今(20日)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落實劏房租務管制,包括規定劏房業主及租客要簽訂標準租約、租客享有「2+2」合共4年租住權保障,亦規定業主不得濫收水電,每兩年的續租加租上限則由當局原先提議的15%,下調至10%,條例將在3個月後、即明年1月底開始實施。實政圓桌田北辰及謝偉俊分別在三讀投下棄權。田北辰批評,當局不設立起始租金,業主每簽訂新租約都可自行定價,令條例「好事變壞事」,認為起始租金是劏房租管的「主菜」,稱不想看見條例「走樣」,會「含淚」投棄權。

【信報】稱,立法會昨審議有關劏房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至晚上約7時以37票贊成、2票棄權,三讀通過強制規定劏房業主及租客簽訂租約,須提供4年租住權保障,業主不得濫收水電費,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重申,因每單位位置和質素不一,政府未掌握劏房市場數據下,不適合制定起始租金。

【星島日報】曰,疫情走勢放緩,樓市氣氛好轉,萬科香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周銘禧表示,預計內地及本港通關後,樓市更進一步向好,樓價由年初至今有近7%的升幅,指近期樓價可能有波幅,惟長遠在剛性需求的支持下,樓市會逐步復甦,平穩向上發展,而在低息環境,以及剛性置業需求持續下,全年樓價料錄5%至10%升幅。雖然內地與本港仍未全面通關,如旅遊及零售在內的多個行業仍然受壓,而且這也降低不少外地買家購入本港物業的意欲,儘管並非完全沒有入市的方法,惟周氏相信有不少買家會想親身視察單位的質素及環境後,才下決定入市,但仍預期全年樓價有5%至10%的升幅。

【大公報】報導,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訂立多項保障「分間樓宇」(俗稱「劏房」)租客權益的租務管制措施。新法例將自其於憲報刊登當日起計的三個月屆滿時起實施。香港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委託機構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全港約有11萬間劏房,為超過22.6萬人提供住處。劏房住戶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為6.6平方米。劏房月租中位數為4800元,每平方米月租中位數為417元。在2020年,劏房住戶的每月收入中位數為1.5萬元,即他們的月入當中,大約三分之一用作交房租。根據新修訂的條例,劏房業主與租客必須簽訂列明雙方權利和責任的書面租賃協議。租客會獲為期四年的租住權保障,租期則固定為兩年,期內只可減租不可加租。續租時的租金加幅須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編製和公布的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變動,並以每兩年10%為上限。此外,業主不可向租客濫收水費、電費等公用設施費用。

【晴報】說,立法會昨三讀通過劏房租管條例草案,刊憲後3個月內實施,劏房業主及租客需簽訂列明雙方權責的租約,業主須為租客提供2+2租住權保障,而續租後加幅上限為10%,並禁濫收水電費,惟不設起始租金。在立法會外有團體請願,觀塘劏房住屋關注組陳穎彤指,近日有劏房戶接獲業主通知,在實施租管前加租。運房局局長陳帆指,會由差估署成立50人新小組負責執行工作,當局正招標成立6支區域服務團隊為業主及租主提供支援。對不設起始租金,他稱,全港約有11萬間劏房,各有不同特徵、租金有別,目前難客觀制定起始租金。對何時能做到公屋「3年上樓」目標,他稱難估計未來申請公屋人數,但相信10至20年可達成有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