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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出招規管發展商
2010年8月11日
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公布,由明日起地政總署的「同意方案」,以及地產建設商會的指引,均會要求發展商公布更多交易資料,規定發展商公布交易資訊時,須要公布預計完工日期,如預計完工日期有所更改,發展商須於五個工作天內更新,又規定發展商須於五個工作天內公布取消交易的資料。業界人士認為,五個工作天內公布取消交易與發展商配合,安排合理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