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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促檢討窗台發水
2010年8月9日
環保團體【環保觸覺】調查發現,發展商普遍用盡政府給予的樓面豁免面積,包括興建八十厘米深的特大窗台,並計入建築面積出售。環團指出,以新地與市建局合作發售的「形品星寓」為例,該盤逾611呎的單位,買家要付24萬元購買33平方呎窗台。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促請當局檢討,不讓窗台計入地積比;該會譚凱邦亦批評,政府「九招十二式」並無處理發展商在售樓書中關於窗台面積表達不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