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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地產新聞摘要
2011年8月11日
【明報】樓巿兩年後面臨加息減值 美國聯儲局2013年中前不會加息,若香港通脹不回落,則香港負利率環境亦會延續。野村國際(香港)董事總經理兼地產研究部主管雷國怡指出,過去20多年數據顯示,若香港出現實質按揭負利率(即按揭利率低於通脹率),樓價都會呈大漲小回局面。美聯物業首席分析師劉嘉輝指出,近期樓價有調整,但租金仍保持升勢,扯高回報率,市民買樓抗通脹的誘因增加。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表示,本港低息期未來兩年會延續,樓價雖處高位,估計仍有不少巿民入市,但不要忘記兩年後美國很大機會因經濟改善而開始加息,港息亦會追隨,到時樓價會逐步下跌,令已購入物業的業主面臨增加供樓負擔和資產減值的雙重風險。

【蘋果日報】下任特首熱門人選、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曾發表「香港無地產霸權論」。不過,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調查發現, 85%受訪港人聽過「地產霸權」的說法,當中 73%更認為香港「地產霸權」嚴重, 65%受訪者認為香港大地產商只顧賺錢不顧社會責任。樓價高租金漲,單身 80後置業難,房署最新數字顯示,截至今年 6月,公屋輪候冊未滿 30歲的單身申請達 3.16萬宗,一年急升 40%,創新高。

負責研究的亞太研究所研究助理教授羅智健表示,地產霸權一詞是近年才出現的詞彙,不少社會政策傾向地產商利益,令社會不滿度增加,他說,政府若能在土地及房屋規劃上推出適當措施,讓市民看到政府冇向地產商靠攏,而是公正地維護不同階層利益,才可淡化香港有地產霸權形象。

【東方日報】港股踏入黑色八月先有大跌市,再有昨日港交所網頁故障事件。有堪輿學家稱,今年屬辛卯年,辛卯二字字形如三支針將「泡沫」刺破,加上夏秋交替為傳統不利金融季節,故環球市場本月仍會波動,預料港股下月反彈後,年尾會再大跌。有法律界人士則稱,除非證明今次事件涉及港交所人為疏忽,否則小股民要向港交所索償有難度。

本周一為農曆立秋,吳佩孚指,目前為夏秋交替之時,投資者容易見財化水,他預言本港樓市及股市會在下月及十月稍為「彈一彈」,但亦非大幅向上,更會在年尾前再來一個大調整。

【星島日報】儘管昨日股市反彈,但二手樓市氣氛仍然偏弱,減價盤源不減反增,不過,買家入市仍猶豫,令買賣拉鋸悶局未有明顯變化,大型屋苑包括北角城市花園及西灣河嘉亨灣等,均錄得減價近一成,甚至更多的個案;同時,部分屋苑單位估價不足的情況亦漸普遍。

港置高級執行董事伍創業表示,近日外圍經濟不穩,為本港二手買家構成短期負面心理影響,加上港府壓抑樓市措施成效持續,減價盤成為主導,各大屋苑業主頻頻以減價促成交易。而利嘉閣董事陳大偉則指出,不少業主就因應外圍危機爆發,而擴闊議價空間,部分業主急於走貨,主動減價。

【成報】地產代理監管局(見圖)昨日宣布,就立法會通過《2011年印花稅(修訂)條例》後,額外印花稅的細節已經落實,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將於周四發出新的執業通告,提醒地產代理在處理住宅物業買賣時,如得知該物業須繳付額外印花稅,應建議客戶協商由何方繳付,並將有關的協議在臨時買賣合約內訂明。

新的執業通告提醒地產代理,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後取得,並於24個月內處置(包括出售或轉讓)的住宅物業的交易,須繳納額外印花稅。因此,如地產代理可從物業的土地查冊及/或賣方得知賣方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後取得該物業,而根據將訂立的臨時買賣合約出售該物業是於取得該物業之日起計的24個月內,從業員應在訂立該臨時買賣合約前提醒客戶出售該物業將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新報】前日政府拍賣沙田九肚山豪宅地皮,最終僅以55億元的底價成交,成為近8年來政府賣地場上首次的「底價成交」。去年5月,南豐投得東涌第55B 區住宅地,當時亦僅得3個財團出價,尾段更由南豐連抬6口價以34.2 億元投得,由於當時發展商是以「折扣價」勾地,政府亦拒絕公布地皮底價,令人難以確定去年5月東涌地皮是否以底價成交,相反前日九肚山的地皮,政府自動推出拍賣,開價已經是政府的底價,最終亦由信置、嘉里及萬泰合組的財團底價投得。

不過其實這幅九肚山地皮最大的致命傷是車位不足,本身九肚山向來只有一架專線小巴途經,「無車一族」要入住九肚山有一定難度,事實上當年蔚林居於九八年推售時,亦需要以買樓送車位作招徠,但現時九肚山的地皮規定只可興建五百多個車位,差不多兩伙先有一個車位,日後推售時肯定有困難。

【文匯報】為加快舊區重建,《強拍條例》規定50年以上舊樓只要集合80%業權,便可統一業權拍賣。民建聯紅磡總幹事陳仲翔表示,條例加速發展商的收購活動,並令舊樓失修問題惡化,部分發展商專門收購法團委員的單位,使法團被迫解散,維修問題無人管,導致大廈鋼筋外露,四處滲水,甚至成為「危樓」。本周一發生簷篷倒塌的紅磡黃埔街5、7號,近半數單位被收購,大廈長期失修釀成意外。

發生簷篷倒塌的黃埔街5、7號已超過50年樓齡,原來的業主立案法團去年欲申請房協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但發展商搶先收購法團主席和委員名下的單位,令業主立案法團解散,其餘業主群龍無首,維修計劃被逼擱置,全幢大廈處於「無管理」狀態,加速大廈失修問題,最終釀成意外。